河北省胜芳镇,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家具协会联合授予“中国金属玻璃家具产业基地”,通过科技、设计的双重创新,不断地提升自身的品牌竞争力,提高品牌及产业国际市场的地位及影响力、担起推动中国玻璃金属家具发展和腾飞的重任。

为此,中国家具协会设计工作委员会联合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管委会,共同举办“中国首届金属玻璃家具大赛”,为中国金属玻璃家具原创设计添加新的活力,开辟专业家具赛事先河。
本届金属玻璃家具设计大赛以“金属、玻璃元素”为主题,让设计者以自己自由独特的视角,以金属玻璃为原材料,设计出实用、美观、时尚的家具作品,同时切合当今绿色环保主题,是作品既符合当代人的审美趋势,又具有提升生活品质的实用功能
二、大赛特别声明:
1、 第一届中国金属玻璃家具设计大赛,为由中国家具协会2007第二届金斧中国家具设计奖大赛 (简称“金斧奖”)的分赛事。
2、在本届大赛中的所有获奖作品,将直接推荐参加由中国家具协会主办的“金斧奖”大赛。
3、原则上,以自愿参赛为主。获奖作品参赛者需按“金斧奖”复赛的具体要求参与评选。
三、大赛组委会构成
主办单位:
中国家具协会设计专业工作委员会
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管委会
承办单位:
胜芳家具协会
胜芳国际家具博览有限公司
大赛媒体支持:
设计在线、设计中国、时尚家居、中国家具、家具、消费日报、廊坊日报、亚太家具报、廊坊电视台、胜芳电视台、中国家具网、天天家具网、深圳家具网 、家具商情网
赞助单位: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赛主题:金属·玻璃元素
大赛时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8月28日
展览地点: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
四、参赛对象与条件
国内外的设计机构、院校、个人以及企业,均可以个人或者设计团队的方式报名参赛。参赛作品以个人为单位(如有两人 以上合作,必须清楚列明)。
五、参赛组别
第一组:院校组
第二组:社会组
第三组:特邀展示
六、参赛对象:
1、中国(含港、澳、台)及海外各高校设计专业的教师和学生;
2、国内外社会职业设计师;
3、国内外专业设计公司和设计机构;
4、国内外非专业家具产品设计爱好者。
七、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在初赛阶段以3D效果图的方式提交(2007年7月15日前);
2、参赛者须提交作品的设计图纸和报名表:
1)设计图纸:每个设计方案以效果图、三视图、200字内设计说明方式提交,并排版于1张A3(420mm×297mm)横向版面内。版面内除标注设计名称外,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与作者相关的其它信息。
2)报名表:参赛者须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请通过以下两个网址,http://www.sffa.com.cn下载)。每一个设计方案须填写一张报名表。报名表中使用的设计名称须与提交的设计图纸上名称一致。
八、参赛申请
作品参赛以个人为单位。大专院校可以班级名义,设计公司和企业可以以单位名义统一邮寄到主办单位,但个人必须详细填写参赛申请书。参赛作品效果图连同申请书,寄到规定地址。
填写参赛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A.姓名——参赛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以免获奖时因姓名不符无法领奖。
B.个人联系方式——由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与参赛者的联络均以电讯为主,故要求所有参赛者留下在任何时候可以联系到本人的电话、手机或常用e-mail及通信地址、邮编。(此项特别重要)
九、作品提交的有关规定
A、要求(请在邮寄作品前详细参考以下要求):
1.提交参赛作品请使用平面彩色设计效果图,因要求所有参赛作品的规格统一方便装裱,故本次大赛参赛作品的大小尺寸要求一律按照297mm x 420mm(A3)的规格。提交作品必须有三视图及尺寸。
2.请在参赛申请书填写简要的设计说明(在作品正面填写有关设计意念、功能、尺寸、材质及制造工艺等方面的说明)。精简为主,不超过300字。
3.为公正评奖,请将参赛申请书贴于所提交的上述设计效果图的背面。
4.提交的参赛作品请妥善保护,以免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皱折。
5.由学校以班级的名义统一邮寄的参赛作品,请按班别列明清单以防遗漏。清单内容包括:参赛者姓名、参赛作品名称、参赛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特别重要)、邮政编码、E-mail地址。
B、禁止(违反此项规定将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1.禁止作品规格大于或小于297mm x 420mm(A3)。
2.禁止在参赛作品的正面书写姓名。
十、作品提交的方式、时间与地址
1、应征截止日:2007年7月15日(以邮戳上的时间为准)
2、提交方式:
邮寄提交方式:
将参赛的设计方案版面和报名表的打印件,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往:河北省霸州市廊大路东段路口胜芳国际家具博览有限公司(邮 编:065701)。
网络提交方式:
将设计方案的版面和报名表以附件的方式、邮件标题须与设计方案名称一致,通过电子邮件发往指定信箱(E-mail:sfjjc328@126.com )。邮件的附件大小不得超过1M。
十一、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分设计精英奖(院校组)和金尊奖(社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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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项 设 置 |
奖 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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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精英奖 |
金奖1名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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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奖2名 |
8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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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奖3名 |
5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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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20名 |
1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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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尊奖 |
金奖1名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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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奖2名 |
8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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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奖3名 |
5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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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20名 |
1千元 | |
2、评委会根据评审要求,评出金、银、铜和优秀奖,并汇总所有获奖作品,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技术指导,胜芳国际家具博览有限公司负责进行实物的制作。
3、获奖作品除在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以实物进行展示外,还将在各专业媒体上予以公告和宣传。
十二、参赛基本原则:
1、原创作品,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2、作品设计需要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
3、参赛作品应全部或部分采用金属、玻璃为原材料;
4、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
十三、相关声明:
1、 在大赛活动结束并颁奖后,所有获奖的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协办企业所有。协办企业有权在作品展出前进行获奖作品的专利申报。设计作者具有专利的共同署名权,如协办企业将设计成果进行产业化,则按照产业化程度给予设计作者一定的经济奖励。对于获奖作品,参赛者不能转让、出版、参加展览等,否则,大赛组委会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协办企业享有对获奖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大赛的获奖作品的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组委会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3、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如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窃取商业机密而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索回相关奖项。
4、未获奖作品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大赛组委会将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大赛组委会对本届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四、评审委员会
本届评审委员会由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名单在媒体上公布。评审委员不得参加作品大赛。
3、获奖作品除在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以实物进行展示外,还将在各专业媒体上予以公告和宣传。
十二、参赛基本原则:
1、原创作品,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2、作品设计需要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
3、参赛作品应全部或部分采用金属、玻璃为原材料;
4、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
十三、相关声明:
1、 在大赛活动结束并颁奖后,所有获奖的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协办企业所有。协办企业有权在作品展出前进行获奖作品的专利申报。设计作者具有专利的共同署名权,如协办企业将设计成果进行产业化,则按照产业化程度给予设计作者一定的经济奖励。对于获奖作品,参赛者不能转让、出版、参加展览等,否则,大赛组委会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协办企业享有对获奖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大赛的获奖作品的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组委会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3、参赛作品要求原创,如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窃取商业机密而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索回相关奖项。
4、未获奖作品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大赛组委会将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大赛组委会对本届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四、评审委员会
本届评审委员会由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名单在媒体上公布。评审委员不得参加作品大赛。
十五、第一届中国金属玻璃家具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为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本届大赛设“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镇政府。
联系电话:0316-7628115 传 真:0316-7630088
邮政编码:065701
地 址:河北省霸州市廊大路东段路口胜芳国际家具博览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小姐
E-MAIL:sfjjc328@126.com
附:查询网址(表格下载点击这里):
http://www.sffa.com.cn
作品的后期评审移交至:胜芳家具协会
咨询电话:0316—7618688





